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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常委会:个人信息保护法、数据安全法将制定

2020-05-28 01:13:50

2020-05-28 01:13:50

近年来,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声愈发强烈,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,带来了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建议、议案和提案。

日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“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”中明确指出,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,制定生物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数据安全法。这一工作安排意味着,公众期待已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、数据安全法终于有望出台。



大众期盼已久的法律
终于要来了


事实上,作为大数据的重要资源,个人信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,频繁遭遇数据泄露和网络安全事件。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《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》显示,85.2%的调查者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。

2017年我国曾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(草案)》,主要目的是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处理和利用,保护自然人个人信息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,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,规范个人信息跨境传输。

随着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,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应用更加广泛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任务更加迫切,为公民个人信息撑开法律的保护伞尤为重要。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人脸识别等技术广泛应用在防疫中,不少人担忧自己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有效保护。应重视根据应用场景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分级保护—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,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码、住址、电话、定位数据等信息,应被认定为特殊类型信息加以保护。基因数据、生物数据和健康数据等本身作为特殊类型信息,更应特别保护。

总体而言,制定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为公民个人信息撑开法律的保护伞,用法律夯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防线。



2020年4月10日,工信部公示《网络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,提出“到2021年,初步建立网络数据安全标准体系,基本满足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保护需要”“到2023年,健全完善网络数据安全标准体系,研制网络数据安全行业标准50项以上”的建设目标,再一次推动网络安全行业发展。

全国人大代表魏明表示,加快制定数据安全法已刻不容缓,并提出了确立数据主权、明确数据安全法的管辖范围,对数据经营进行牌照化管理,建立数据采集、加工和利用业务的准入制度,完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和数据安全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机制,建立责任主体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建议。

部分素材参考:北京青年报、澎湃新闻